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北江夏实验室生物安全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生物安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和产品储备全链条平台,着力提升病毒性疾病防治创新能力,服务国家生物安全的重大战略需求,驱动湖北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发布2024年度湖北江夏实验室生物安全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各单位科研人员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填写《湖北江夏实验室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江夏实验室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项目资助强度50-200万元/项,实施周期2-3年。
(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产学研联合申报。
(四)项目依托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优先支持江夏实验室以及建设单位的全职或兼职人员,为确保项目组成员全心投入项目攻关,所有具有高级职称的成员在执行期内支持或参与实验室的项目不超过2项。
三、立项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至江夏实验室科研部。
(二)专家评审。江夏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拟定立项项目,报室务会审议立项。
(三)立项通知。立项结果发布至江夏实验室官网,组织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正式立项。
四、项目管理规定
(一)立项项目经费不对外转拨,全部实行在实验室报账制。
(二)项目负责人与江夏实验室签订经费使用管理补充条例,严格执行各项条例。
五、申报时间
申请人下载《湖北江夏实验室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按填报说明填写完成后,于2024年1月26日中午12:00前提交签字盖章版申报书(十份,胶装装订)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lijunzhao@wh.iov.cn,纸质版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30号湖北江夏实验室科研部,邮编:430207。
联系人:赵丽君,027-81811231。
附件1 2024年度湖北江夏实验室生物安全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 2024年湖北江夏实验室生物安全重点研发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补充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