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夏实验室关于公开遴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相关工作部署,增强湖北江夏实验室在知识产权申报、保护、转化、管理等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提升实验室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遴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
1.湖北江夏实验室知识产权申报、布局、文件撰写等相关业务。
2.定期与知识产权中心对接申报、授权等相关数据及清单。
3.定期在实验室开办知识产权专题讲座、知识产权问题咨询等相关业务。
二、报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
1.依法取得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2.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业务活动在三年内,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其他要求
1.外地法人公司须在湖北省注册登记分支机构;
2.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遴选;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遴选;不得挂靠或被挂靠其他公司参与遴选;
4.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遴选活动。(提供信用网站截图)
5.参与遴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应具有执业代理人不少于3人。
三、报名文件要求
1.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含知识产权代理)、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受过专利行政部门给予惩戒的声明;
3.专利代理机构简要信息;
4.为湖北江夏实验室提供服务的代理人简介;
5.为湖北江夏实验室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报价单。
四、文件递交与接收时间
1.报名文件按照“报名文件要求”顺序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uashengqin@wh.iov.cn),邮件主题格式为:“湖北江夏实验室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遴选+机构名称”,邮件请附机构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核与评选
1.我方对所提交的文件进行审验,并组织预审;
2.通过者将被邀请参加正式评选,初选未通过的专利代理机构恕不另行通知;
3.正式面谈时请提交按照“报名文件要求”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根据面谈结果,确定遴选出的代理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2-3家),并将结果在湖北江夏实验室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华生
联系电话:027-81811231(8008)
正式评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