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江夏实验室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 (皮肤、内分泌、呼吸系统疾病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江夏实验室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省级实验室,是十大湖北实验室之一,举办单位为长江产业集团,上级主管单位为湖北省科技厅和湖北省卫健委。实验室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生物工程与生物制造为特色,以合成生物学、酶工程、新药发现、生物材料、动物医学为主攻方向,向生物安全、脑科学等前瞻领域延伸。实验室建立开放共享的合作机制,积极与其他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建成高端人才集聚地、原始创新策源地、重大成果输出地,为湖北建设成为全国科技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公众健康意识提升,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已从基础疾病治疗,向精准化诊疗、个性化方案及全周期健康管理延伸,这对当前医疗服务的深度与广度提出全新挑战。在此背景下,成人特定感染性疾病的规范化治疗、慢性共病的管理优化及常见呼吸系统疾病的精准防治,成为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减轻社会医疗负担的关键议题,开展相关专项研究具有极强的现实必要性与紧迫性。
为紧密响应《“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战略部署,提升带状疱疹、糖尿病合并高尿酸血症及呼吸系统疾病三大领域的临床诊疗水平,现启动“2025年湖北江夏实验室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皮肤、内分泌、呼吸系统疾病专项)”的申报工作。
本项目由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委托设立,湖北江夏实验室作为申办发起方牵头实施,并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所有流程均依据《湖北江夏实验室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一、申报类别
本次临床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2025年湖北江夏实验室临床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皮肤、内分泌、呼吸系统疾病专项)申报指南。
(一)重点项目。本项目主要突出项目的创新性及相关转化研究。每项支持经费10万元以上,项目研究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需联合省内3家及以上医疗机构共同申报。
(二)一般项目。本项目主要突出培育作用,倡导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研究。每项支持经费2-10万元,项目研究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由省内单一医疗机构独立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重点研究方向: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和申请单位)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我省在职(岗)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其中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申请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历年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请新项目。项目参与人当年至多只能参与本专项资助的两个项目;
3、申请单位(申请重点项目的包括牵头单位及参加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仪器设备、实施场所等基本工作条件及研究时间有保证。其中重点项目申请单位要求为省内三级甲等医院,一般项目申请单位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4、项目组成员的年龄、专业、知识等结构合理;
5、项目负责人和申请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6、项目有多家单位参与的,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申报,但应同步提交牵头单位与参加单位签订的申报协议,协议中应明确任务分工及经费分配方案,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协议需由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三)项目研究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包括且不限于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获奖成果等,均须署名湖北江夏实验室或注明项目来源于湖北江夏实验室。
三、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21日启动申报,2025年12月31日截止。
四、申报流程
1、本次申报无需进行网络填报,根据附件2.项目申请表及附件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按规定格式如实填写,经申请人本人签字并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以上材料扫描后邮件发送至kyhz@hbjxlab.com,标题请注明“2025年湖北江夏实验室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皮肤、内分泌、呼吸系统疾病专项)-申报人姓名-单位”
2、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由项目办邮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接到通知的3-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各一份寄送至江夏实验室存档。
注意: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以项目组收到电子版邮件为准)。
五、经费管理
湖北江夏实验室将与立项单位签订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合同,项目启动时拨付40%的资助经费,研究中期拨付30%的资助经费,剩余30%经费将在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予以拨付。
立项单位须在收到立项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与湖北江夏实验室签署合同,并出具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逾期未签署合同或未提供合规票据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资格,由候补项目递补。
六、其他事项
项目申报须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在项目启动前需通过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和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或者ClinicalTrials网站完成登记备案。
七、联系方式
江夏实验室科研合作部 樊宜享老师
联系电话:13956918790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30号
附件(点击下载):
1.2025年湖北江夏实验室临床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皮肤、内分泌、呼吸系统疾病专项)申报指南
2.项目申请表
3.项目可行性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