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北江夏实验室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 (ARDS个体化机械通气治疗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湖北江夏实验室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省级实验室,是湖北十大实验室之一,举办单位为长江产业集团,上级主管单位为湖北省科技厅和湖北省卫健委。实验室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生物工程与生物制造为特色,以合成生物学、酶工程、新药发现、生物材料、动物医学为主攻方向,向生物安全、脑科学等前瞻领域延伸。实验室建立开放共享的合作机制,积极与其他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建成高端人才集聚地、原始创新策源地、重大成果输出地,为湖北建设成为全国科技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病死率高,临床存在两大核心难题:一是现有评估体系与影像技术难以床旁动态反映肺损伤本质,无法实现个体化机械通气;二是 ARDS 易合并右心功能障碍(RVD),而床旁心脏超声监测受限,右心功能评估困难。电阻抗断层成像技术(EIT)无创无辐射、可床旁连续监测,能实时反映肺通气、灌注分布,且与肺循环阻力、右心负荷密切相关,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
为积极响应国家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政策,聚焦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高病死率、异质性强、心肺交互复杂等临床关键难题,现启动2026年湖北江夏实验室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ARDS 个体化机械通气治疗专项)的申报工作。本专项研究拟以EIT为核心,整合多模态监测技术,揭示气道压力释放通气(APRV)肺与膈肌保护机制,结合 AI 构建治疗响应预测模型,建立个体化通气策略;同时基于 EIT 建立 ARDS 合并右心功能障碍(RVD)预测模型,研发床旁无创右心功能监测新工具,为 ARDS 精准机械通气与右心保护治疗提供依据。
本专项由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设立,湖北江夏实验室作为申办发起方牵头实施,并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所有流程均依据《湖北江夏实验室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一、申报类别
本次临床科研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基于床旁多模态可视化监测的APRV个体化通气策略临床研究”、“基于EIT的ARDS右心功能障碍预测模型构建及PEEP优化策略临床研究”两个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2026年湖北江夏实验室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ARDS个体化机械通气治疗专项)申报指南。申报类别均为重点项目,项目总经费150万元(研究方向一90万元,研究方向二60万元),项目研究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和申请单位)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我省在职(岗)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当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历年项目未结题的,原则上不得申请新项目。
3、申请单位须为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仪器设备、实施场所等基本工作条件及研究时间有保证。具备夯实的前期相关临床研究基础,能确保临床研究方案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研究过程中,需切实履行对受试者的保护职责,严格遵循医学伦理原则,保障受试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对整个研究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并组织相关人员撰写临床总结报告,积极推动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提升项目的学术影响力。
4、项目团队成员的年龄、专业、知识等结构合理。
(二)项目研究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包括且不限于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获奖成果等,均须署名湖北江夏实验室或注明项目来源于湖北江夏实验室。
三、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3日启动申报,2026年7月31日截止。
四、申报流程
1、本次申报无需进行网络填报,根据附件2.项目申请表及附件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按规定格式如实填写,经申请人本人签字并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以上材料扫描后邮件发送至kyhz@hbjxlab.com,标题请注明“2026年江夏实验室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ARDS个体化机械通气治疗专项)-申报人姓名-单位”
2、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项目办邮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接到通知的3-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各一份寄送至江夏实验室存档。
注意: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以项目组收到电子版邮件为准)。
五、经费管理
湖北江夏实验室将与立项单位签订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合同,项目启动时拨付60%的资助经费,研究中期拨付30%的资助经费,剩余10%经费将在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予以拨付。
立项单位须在收到立项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与湖北江夏实验室签署合同,并出具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逾期未签署合同或未提供合规票据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资格。
六、其他事项
项目申报须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在项目启动前需通过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和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或者ClinicalTrials网站完成登记备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江夏实验室科研合作部 曾光老师
联系电话:18520259298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30号
附件:
附件1.2026年江夏实验室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ARDS个体化机械通气治疗专项)申报指南
